建筑工程结算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合同中各种相关经济关系的全面反映。
一、建筑工程结算的难点
1、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据,就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结算的性质不同,就可以将建筑工程结算分为两种;计量依据,费率、价格依据这种建筑工程结算依据存在不确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比较明确的合同双方结算依据,比较含糊,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建筑工程结算的商榷依据也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引发合同双方产生经济纠纷。
2、建筑工程结算的期限和审核效力难以确定。建筑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劳动支付的前提。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进行比较明确的约定,这样就使得签订合同的双方出现经济纠纷时,因为这些原因没有设定时间权限,在进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够按时结算,就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工程款的结算变得遥遥无期。
3、建筑工程阶段纠纷缺乏合适的解决机制。我国出现建筑工程阶段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然而解决这些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的机制却比较单一,不能够采用多种形式来解决经济纠纷问题,一般解决合同经济纠纷都是采用诉讼的形式。诉讼作为建筑工程结算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缺乏灵活、便捷,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出现的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降低了解决经济纠纷的效率和公正影响力。
二、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无序和混乱,制约着建筑工程结算。由于在现阶段下的经济体制,我国对合同的管理存在极其不规范的现象,现在的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够满足现在建筑工程结算的管理。现在存在很大的问题是在于技术与经济的脱节,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够形成统一,施工人员既不能够对经济有所了解,又不能够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识。在实际过程中,管理人员都只是注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同时监管的体制也不能够达到要求,不能够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工程款的不确定性。建筑工程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其与一般性的购物合同有所差别。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为了能够将改善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应该考虑到再协商再修正,以便更好的解决纠纷,以此来弥补建筑工程合同中这一缺陷。
三、建筑工程结算难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的质量。有效的提高工程合同纠纷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诉讼解决建筑工程结算的纠纷,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诉讼存在自身的缺陷,解决工程缓慢,程序复杂,采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运用这种解决方式,通过谈判、协调、调解等形式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并且简单、便捷。
2、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提高合同的质量关键在于能够在签订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合同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